喜帖在中國由來已久,形式有直有橫,顏色多為大紅色和金色。內文撰寫的方式到今日依然大至相同,有一套俗成的禮儀用字。較特別的是日期通常會印上兩種日期,一種是農曆日期,一種是西曆日期。此外,有些家庭也會印上祖父母輩的姓名。 現代的喜帖也稱為婚卡,已經慢慢跳脫大紅色和金色的傳統做法,而以新人相片印刷成彩色相片喜帖為新的趨勢。中國清朝的喜帖稱為「團書」,是結婚時的周公六禮書之一,當男子向女方家訂婚成功,就會印製團書告知眾親友。目前,臺灣地區也有人嘗試以白話文或臺灣話口語體撰寫。
種類
女方帖:訂婚時女方發給親友所用,或也可在歸寧時使用。
男方帖:結婚時主要宴請男方客人,由男方印製。
男女方合帖:如果男女方一起請客,將訂婚結婚的賓客集中在同一天,或是補請客,使用這種喜帖。
十二版帖或叫親翁帖、親家帖:男方家長特別製作用來邀請女方家長的喜帖。在結婚當天迎娶新娘時,新郎要帶去的。
母舅帖:結婚時男女方的舅舅在傳統上地位相當重要,母舅帖是新郎發給雙方舅舅的喜帖。在臺灣母舅帖的使用都是用在男方這邊,因為女方文定或歸寧請客人數較少,所以很少使用。
西洋文化
在西方的喜帖,則多為橫式印刷,顏色以淺白色、淺粉紅色居多,鮮有大紅色的喜帖。在喜帖用字上,多為手寫字體。 不少的西式喜帖可能採用複雜的花式手寫字體,在印刷方式上有浮雕壓印(Embossing)、凸版印刷(letterpress printing)、熱浮凸印刷(Thermography)、雕空字體等。在寄送喜帖同時,許多新人基於西方結婚禮俗,會附上新人所需禮品清單,讓親朋好友勾選。此外西式的喜帖裡面多會再附一個回郵信封和簡單的回函,讓賓客利用郵寄的方式通知新人他們是否參加婚禮和喜宴。在喜帖上也會注名請賓客在婚禮兩週前要寄回回函。回函信封上則會先寫好地址與貼好郵票。這樣可以方便新人統計安排宴客餐會數量和座席。
有些喜帖亦為了遠道而來的賓客提供住宿資料,飛機時刻表等詳細貼心的指南。有時還會加上在地觀光的一些重要景點。西方也有喜帖是很早就寄出的,稱為save the date。這種喜帖通常會在一年前就寄出,預先告知遠道的賓客婚禮日期,並請他們從長計畫觀禮和參加婚宴的行程。但這通常不算是正式喜帖,僅是喜宴的提早通知。
現代特色
今日由於網路發達,亦有電子喜帖,可免去貼郵資和寫地址的瑣事,亦有信用卡機制,讓收到喜帖的親朋好友可方便的選購禮品等給新人。結婚喜帖隨著科技的進步,除了傳統的燙金方式外,相片喜帖已然漸成趨勢,新人們懷持著歡喜結婚嫁的心情,利用美美的婚紗照,製作既符合父母親要求又貼近年輕一代求新求變的婚紗照相片喜帖。
除了利用相片製作喜帖外,更有設計師利用中國傳統的元素,結合西式喜帖的元素以及現代的設計手法,從而設計出更為特別的喜帖,以符合新人的要求。在這些特別設計中,有一些是立體印刷的設計,例如製作一火柴盒模樣的喜帖;這在某情度上已擺脫了喜帖是一平面設計的做法,而且也滲入了更多藝術的元素。同一名設計師更認為派發請帖時可以作為一行為藝術看待,所以設計了一款印到衣物上的喜帖,讓新人可以把喜帖「穿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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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式婚禮
在西方的結婚習俗中,新娘會穿著白色的禮服,象徵了維多利亞時代中的「純潔」(由於大眾和媒體的誤導,白色禮服被以為是象徵了「貞操」,但事實上代表貞操的是頭紗)。因此在這種「白色婚禮」傳統中,寡婦或曾離婚的女性被認為不應當在其再婚的婚禮上穿著白色的婚紗。請參見「白色婚禮」條目。
西方的婚宴通常是在結婚儀式之後舉行,在婚宴中會有一個大型的結婚蛋糕。西方結婚傳統包括了向新人敬酒、新人會第一對下去跳舞、以及切結婚蛋糕。新娘會向在場所有尚未結婚的女性丟出手中的花束,而接到花束的女性被認為將會是下一個結婚的人。為了公平起見,最近發展出了新郎將新娘的襪帶(garter)丟向未結婚的男性群,而接到的男性會被認為將是下一個結婚的人。
在最近幾年的某些國家中已經開始有同性戀婚禮。
中式婚禮
中國古代稱婚禮為昏禮,多在黃昏舉行。歷朝歷代婚禮的內容都有所變化,主要有三書六禮,而對賓客而言,最好的莫過於設計獨特的結婚喜帖了。貴族與民間婚禮亦有所不同。 程序包括:相親,斷八字,定聘,擇日,送嫁,催嫁,迎親,拜堂,出廳,鬧洞房,換花,回車。
中國
現時中國的婚禮結合了中國傳統以及受西方影響的元素。公民結婚儀式並沒有太多的程序,法律上來說只需到地方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即可。多數婚禮,也就是由迎親和喜酒兩部分組成。其隆重程度,除了訂婚要有訂婚喜帖、結婚也要發一次結婚喜帖,另外請客桌數也是重點,也就在迎親車輛和喜酒桌數的多寡。受西方元素影響,新人於正式婚禮前拍攝婚紗照也為多數新人所採納。不過由於中國各地風俗不同,於婚禮的細節之處,也南北殊異。如浙江省舟山地區,無論城鄉,今天仍有在正式婚禮前夜舉辦隆重的祭天祭祖儀式的傳統,稱為相喜。
台灣
加拿大籍馬偕牧師於1871年底到台灣傳教,在他的《臺灣六記》一書提及,1873年3月2日他在台北縣五股設立的教會,舉行台灣史上第一次的基督教式結婚典禮,陳鄭聯姻(陳男25歲;鄭女17歲),新娘坐的轎子,後面跟著25個苦力,沿路燃放鞭炮,馬偕則為證婚人。1895年台灣進入日本統治時代,日本殖民政府為推動現代化,將西式婚禮冠上「文明婚禮」,藉以改變民眾所熟知的傳統迎親嫁娶習俗。